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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Start PR】新式Co-branding轉攻社媒

Co-branding(品牌合作)—— 從文字表述的層面理解,也就是說兩個或以上的品牌合作,互相利用對方的知名度而達到協同效應。以往,最常見的Co-branding通常都發生在產品層面上的品牌聯乘,例如T-shirt印了受歡迎的品牌Logo,又或是期間限定的印花計劃,甚至最簡單的麥記開心樂園餐所送的玩具。然而,對於中小企來說,產品開發和存倉都涉及大量成本,要實行這種Co-branding的策略確不容易。


不過,若我們深思Co-branding在推廣層面上的意義,便會發現除了產品開發的品牌聯乘,內容行銷或社交媒體的推廣也是可以在相對較低的成本下進行,引起公眾甚或媒體的興趣。就好像較早前香港KFC為了新推出的「全桶」月餅而設計的廣告,以肯德基上校的名義廣發英雄帖,在Facebook上邀請譚仔三哥、麥當勞、Pizzahut、大快活等食肆一同撰寫創意對聯賀中秋,更獲得部份品牌搞笑賜覆,自然而言地吸納了彼此的粉絲作為觀眾。


(取自KFC Facebook




事實上,市場上開始有中小企正在陸陸續續地放膽一試,就好像講求養身的米水品牌CheckCheckCin也和護膚品牌L’Occitane合作推出社媒內容。一個是本地飲料品牌,另一個則是跨國護膚品牌,乍看還以為並不相關,卻因為同是「肌膚護理」的產品而走在一起,展開有關護理的內容,讓彼此的粉絲看見相同的品牌理念,開拓潛在的顧客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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